房屋租赁登记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2021-04-05 09:5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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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市场秩序,加强对当事人的权益保障,我国实行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制度。也就是说当事人存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变更、终止的情形时,应当向房屋租赁登记的管理机关即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的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办理房屋租赁登记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房屋租赁登记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房屋租赁超过六个月的要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应当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的三十天内,携带着房屋的所有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件;书面的租赁合同;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出租的房屋属于是共有房屋的,在提交上述的材料以外还需要另行提交一份证明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资料。如果出租的房屋是委托代管房屋的,还需要另行提交一份证明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资料。确保房屋出租是合法的、真实的意愿。

房屋租赁申请需要经房屋租赁登记管理机构的审查,待审查合格以后,予以颁发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书面凭证。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租用房屋用于居住的,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房屋租赁证需要妥善保管,严禁涂改、转借、伪造和转让。房屋租赁证丢失以后可以到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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